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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商洛:推动保护秦岭生态环境|全球最新

2023-07-04 06:38:50 来源: 正义网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正义网7月3日电(记者倪建军 通讯员张金花)近日,陕西省商洛市检察院、山阳县检察院的检察干警一同来到山阳县板岩镇香沟村,查看一起破坏秦岭生态环境案中补植复绿的红豆杉生长情况。现场,只见昔日杂草丛生的山岭重新披上了嫩绿色的新衣,几百株红豆杉苗木整齐地分布在山坡上,山脚下一股清泉缓缓流动,呈现出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。

据了解,该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,依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安全和秦岭生物多样性,维护秦岭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。在办案过程中,该院坚决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,对破坏秦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,依法要求行为人以补植复绿、增殖放流、土地复垦等方式恢复生态功能,探索形成“四位一体”的生态检察方式,努力实现“办理一案、修复一片”的效果。针对发现的侵占河道、污水直排、非法采砂等问题,该院充分利用“公益诉讼磋商+检察建议+公开听证”的形式,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,修复受损水源生态。  

为凝聚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合力,该院主动向地方党委、政府汇报相关工作,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调研生态环境和公益诉讼工作,同时积极与水利、自然资源、生态环境等部门沟通联系,建立了“检察长+林长”“检察长+河长”等常态化协作机制。

该院坚持涉秦岭生态环境案件办理“全院一盘棋”理念,建立健全生态检察“一体化”办案机制。各基层检察院在办理涉及破坏秦岭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中,既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,坚决打击盗伐滥伐林木、污染环境、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生态资源刑事犯罪,并追究其损害公益的民事责任,以赔偿损失、替代性修复、劳务代偿等方式修复生态。

守护秦岭,贵在行动,重在坚持。下一步,该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,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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